省政府办公厅:
一年来,我局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规定,严格贯彻落实国办发〔2014〕12号文件和鲁政办发〔2014〕22号文件要求,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
(一)完善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体系。局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,形成局领导、相关处室、各监狱单位集中领导,统筹安排,相互协调,密切配合的分工协作责任机制体系。及时上报省局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。由分管领导负责,局办公室牵头,信息科技处等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任务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全面搜集、认真审核、及时上传主动公开的信息。建立健全工作网络,制定规范工作制度,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有序开展信息公开,现有专职人员3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兼职人员19人。各监狱单位相应设立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,明确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。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,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,形成统一领导,分工负责,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(二)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章制度。继续按照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基本要求,不折不扣地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、《新闻宣传工作意见》、《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制度》等,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,信息公开考核机制,信息公开协调、保密工作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,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,明确公开范围,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,严格规范流程,执行审批和发布程序,力求程序精简、便捷,做到高效、高质,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举办全省监狱系统公文写作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,详细讲解政务公开内容,上报程序。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,实行信息编发分级审核,进一步规范执行“三审查、三把关”制度,日常工作信息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发,重要信息由办公室主任签发,涉及全省监狱的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活动和敏感问题等方面的信息由分管局领导或局长、政委签发,其他处室信息由本处室负责人签发。坚持对拟公开的信息,各处室认真初审,办公室认真复核,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局领导审定,同时严把保密关、格式关和政策关,确保允许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,涉密信息绝不上网。
(三)创新载体拓宽信息公开领域。2014年,及时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更新维护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,制定《山东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》,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,补充完善政策解读、重大决策、年度报告、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内容,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扩大监狱工作的宣传范围,逐项完善整改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组配分类目录,截至目前,在中国·山东门户网站监狱局网页上及时发布、公开各类政策法规解读、领导活动、业务工作等信息36篇,内容涉及刑罚执行、狱政管理、教育改造、生活卫生、公务员招考等。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“三类罪犯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8个,局机关及三个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信息2条,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减刑假释人员裁定书,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采购公告84项。利用报刊、杂志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,其中在新华社、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大众日报》、《走向世界》、大众网、山东电视台、中国新闻社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122篇,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,利用省监狱局政务微博@山东监狱发布414条,全面展示了山东监狱工作成果。向社会报道了山东监狱文明执法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先进事迹,宣传了监狱警察执着坚守、无私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,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,为监狱事业的统筹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(四)做好保密审查考核工作。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信息公开办法》和《保密法》要求,对政务信息进行涉密审核把关,不定期对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。制定《关于全省监狱系统保密工作暂行规定》和《密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,组织开展“保密知识宣传月”活动,举办全省监狱系统保密工作培训班,强化保密基础建设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,明确信息公开人员的职责范围,加强信息管理员的业务培训,严格按照审批权限、程序、内容对单位工作进行信息公开,全年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,确保了信息公开安全有效。
(五)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其它情况 。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,也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。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。
二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
2014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新进展,但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、数量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一定差距。2015年,我局将按照省政府要求,一是继续加强平台建设,整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,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指示,做到规范、标准、及时。二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,建立门户网站。利用局域网、政府网、政务微博、权威报刊杂志,创新载体,拓宽渠道,加大狱务公开及对监狱工作的宣传力度,提升监狱机关及警察的社会影响力,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。三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。进一步优化配置信息公开管理人员。强化信息管理员的责任意识、保密意识,开展一期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,明确信息公开范围,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,公开信息不涉密。四是继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,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,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,加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、奖惩力度,在做好监狱保密工作的前提下,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、效率。
山东省监狱管理局
2015年1月13日